新湖社区教育学院筹备组:
我中心于2019年3月10日收到你处交送的«关于设立阳新县新湖社区教育学院的申请报告»,特回复如下:
1、同意你处设立阳新县新湖社区教育学院;
2、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«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»的文件精神,望你处精心规划,全面统筹,狠抓落实,责任到人,努力打造我县社区教育示范学校,为全县社区教育发展提供样板;
3、建成后,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放在首位,全面服务好社区居民;
4、业务范围:①向社区居民开放教学、教育的设施、场地与社区共建共享;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,提高社区居民文化水准和精神文明建设;③传播知识和科学技术,提高社区居民素质,开展社区通用性培训工作;④推动社区内各类教育发展,实现学校、社会、家庭教育协同育人 。
阳新县社区教育指导中心
2019年3月15日